2.补贴标准:对招用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招用脱贫人口就业的企业、招用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按用人单位为吸纳对象实际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单位部分给予补贴,在不超过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00%(含)缴费基数以内,补贴期限: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最长不超过3年,对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距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不足5年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可延长至就业困难人员退休,招用脱贫人口就业的企业最长不超过3年,招用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最长不超过1年,人社部门审核后,5.受理机构:雅安市雨城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6.线上渠道:服务对象登录线上平台实名注册后自助申报,一是登录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103.203.218.134,二是关注微信公众号“四川e就业”,7.执行期限:针对招用或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补贴政策自2020年4月20日起实施,针对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的补贴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针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补贴政策从2019年11月4日起实施,8.联系方式:区就业中心0835-2631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