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张店经济开发区(科技工业园)转型升级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对现有不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的企业和项目逐步转移和出清,积极引导转移的园区企业(除明令禁止类)搬迁到张店经开区所属产业园或者其他园区,负责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协调、督导和考核工作,二、工作职责(1)张店经开区管委会负责牵头转型升级工作的实施和统筹协调工作,(2)区发展改革局负责在转型升级工作中有关政策支持等工作,(3)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转型升级工作中有关产业政策支持等工作,(5)区财政局负责制订并牵头落实转型升级工作中涉及的财税奖惩政策等工作,(8)区应急局负责按照职能配合办理区域转型升级中涉及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相关手续,(11)区行政审批局负责涉及转型升级企业的立项、注册等工作,(13)区信访局负责做好转型升级过程中的稳定、信访工作,(14)区投资促进局负责转型升级地块的项目策划、项目引进等工作,负责转型升级企业的土壤检测工作,负责对园区范围内不符合产业生态新城要求的企业进行认定,(19)山东齐赢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按照相关职能落实园区转型升级过程中的筹资融资、资产收购、项目策划实施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