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企业:根据《泰顺县创新券推广应用管理办法》(泰科〔2020〕11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2021年5月至2021年11月期间使用的创新券按规定进行兑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兑现对象浙江科技大脑服务平台创新券服务系统内符合兑现资格的省级载体以及通过审核的泰顺县地方载体、企业,二、兑现申请材料1.《泰顺县科技创新券(载体券)兑现申请表》(附件1),《泰顺县科技创新券(企业券)兑现申请表》(附件2),2.发票、服务合同、服务结果等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同时完成浙江科技大脑服务平台电子材料上传,以上申报材料载体券由载体单位填写(附件1)并提供,企业券由企业填写(附件2)并提供,三、其他事项请各载体、企业将书面材料一式一份于2021年11月30日前报送泰顺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3楼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8号窗口,也可以快递形式报送(地址: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大道117号泰顺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3楼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8号窗口,收件人:王金钗,联系电话:67588161),联系电话:67589031,附件:附件1(泰顺县科技创新券(载体券)兑现申请表).docx附件2(泰顺县科技创新券(企业券)兑现申请表).docx泰顺县科学技术局2021年11月10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