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厂房租金前3年全额补贴、第4—5年50%补贴的支持,给予厂房租金前3年全额补贴、第4—5年50%补贴的支持,给予厂房租金前3年全额补贴、第4—5年50%补贴的支持,对年度地方经济贡献500万元以下的项目,对年度地方经济贡献5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同一企业年度最高支持200万元,给予3万元开办费支持,同一企业年度最高支持100万元,最高奖励不超过50万元,其他支持政策根据地方经济贡献情况,九、实施双招双引激励政策第十四条对项目引荐单位实行奖励,1.内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外资项目投资100万美元以上、进出口总额100万美元以上,项目和企业须符合《临清市产业园区建设和项目准入政策》,第十八条本政策认定的支持、奖励、激励,第十九条本政策支持、奖励、激励的项目、人才、机构和引荐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