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过程管理和验收办法(修订)》(深龙华科创规〔2022〕1号)规定,我局对所有事前类项目实行年度报告制度,截至2022年12月31日项目执行期超过3个月且尚未申请验收的事前类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于2023年4月30日前(企业名单详见附件),通过专项资金申报系统(登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项目管理→年度检查→填写报告)报送截至上一年度项目执行情况,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我局将对提交年度检查报告的企业进行形式审查,项目执行期不足3个月的,可在下一年度一并上报,专项资金申报系统网址:http://apply.szlhq.gov.cn:9999/security/gotoLogin.go年度检查材料受理期间: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咨询联系人:王小姐,电话:0755-21044645,附件:2023年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年度检查企业名单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