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科技管理部门:为加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现开展2022年肇庆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入库条件入库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至今未曾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者未曾进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二)2022年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三)2018年至2021年的市级高新技术企业不得重复申请入库,二、申报资料要求(一)请申报企业填写《2022年肇庆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请表》(附件1),正反打印一式一份,报所在地科技部门审核,打印一式一份,作为《2022年肇庆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请表》(附件1)的辅证资料,一并报所在地科技部门审核,三、其他事项(一)请各申报企业于2月24日前将申报资料,报送到所在地科技部门,(二)请各地科技部门加强审核推荐,附件1:2022年肇庆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请表.doc附件2:截图参考模板.doc肇庆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2月8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