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2023年度创业之星大赛支持计划等项目现已接受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一)2023年度创业之星大赛支持计划,申报时间:2023年2月8日9:00-2023年2月21日18:00,(二)2023年度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落户支持计划,申报时间:2023年2月8日9:00-2023年2月21日18:00,(三)2023年度重点科技创新类机构支持计划,申报时间:2023年2月8日9:00-2023年2月21日18:00,申报时间:2023年2月8日9:00-2023年2月21日18:00,申报时间:2023年2月8日9:00-2023年2月21日18:00,申报时间:2023年2月8日9:00-2023年2月21日18:00,四、特别说明(一)本次申报是2023年度创业之星大赛支持计划、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落户支持计划、重点科技创新类机构支持计划、联合实验室支持计划、技术转移机构支持计划和知识产权仲裁维权支持计划,五、项目责任科室及咨询电话(一)2023年度创业之星大赛支持计划,(二)2023年度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落户支持计划,(三)2023年度重点科技创新类机构支持计划,(五)2023年度技术转移机构支持计划,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创新局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