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月1日起启动2023年度天津市雏鹰、瞪羚、科技领军和科技领军培育企业评价工作,登录天津市雏鹰/瞪羚/科技领军企业评价系统(网址:https://i.tten.cn/zffw/cydllj)在线填写、提交评价信息和佐证材料,评价服务系统已经嵌入了企业知识产权、科技奖励等部分信息数据,二、企业须填写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报送给税务部门的相关经营数据(如果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后更正了申报信息,须填写截至评价申报日的最后一次有效申报数据),并提供最新相应的佐证材料:1.企业最后一次有效申报数据若是在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电子税务局上申报的,应下载相应年度的《A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70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资产负债表》,应打印相应年度的《A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70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资产负债表》,须提供符合上述第二条要求的2022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税款所属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若享受了该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须提供符合上述第二条要求的该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每月公示一次评价信息通过审核的企业名单,在通过区科技行政部门审查、第三方评价机构审核、市科技局组织的现场调查后,12月8日公示本年度最后一批名单,12月19日公告本年度最后一批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