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企业:根据《泸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泸州科人〔2022〕125号),现将2023年度泸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依托行业领域内具有较强技术优势的龙头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组建,工程中心独立研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科研仪器设备原值一般不少于200万元,依托软件企业、服务型企业等建设的工程中心,工程中心独立研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一)依托企业组建的工程中心,申报年度前三年累计研发投入经费不低于600万元,(二)依托高校、科研机构组建的工程中心,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收入累计不低于300万元,三、申报流程(一)符合组建市级工程中心条件的单位,按照《泸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附件1)相关要求,认真填写《泸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申请书》《泸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方案》(附件2、3)及相关印证材料(具体见申请书附件),附件:1.泸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2.泸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申请书3.泸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方案泸州市科学技术和人才工作局2023年2月2日附件1.docx附件3.docx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