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义乌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试行)》(义银发〔2019〕67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中心审核,现将拟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日至2023年2月10日,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存在异议的,均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79-85435292,来信地址:义乌市香山路389号6楼607办公室序号补贴对象身份证号补贴类型补贴标准贴息比例补贴金额(元)(贴息年利率)1何鹏飞3307821994****3510创业担保贷款贴息4.3100%21201.42刘鹏3625271996****001X创业担保贷款贴息4.35100%9497.53何静3307822000****5326创业担保贷款贴息4.3100%12792.47义乌市就业和人才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2月1日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