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拨付2016年退耕还林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乌财农[2016]47号)和《关于下达塔城地区2016年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塔地财建[2016]89号)文件通知要求,现需对剩余4.7664万亩面积进行种苗补助(补助标准300元/亩),此次补助每亩100元补助,计补助资金476.64万元,我局决定对2016年度退耕还林2021年第一批补助资金进行发放前的公示,请广大农牧民监督,如有不实情况,请予发举报,公示日期:2023年2月2日-2022年2月10日举报电话:纪委监委:0992-8502821财政局:0992-8510902林业和草原局:0992-8515251乌苏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2月2日乌苏市2016年度退耕还林工程2021年实施项目资金核对表(第一批种苗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