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对象(一)传媒精英1.担任新闻传媒相关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二)传媒骨干1.媒体专业重点高校或重点高校媒体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的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须同时具有学历和学位)或者从事媒体行业5年以上,2.在新闻传媒采编岗位上工作能力突出、业绩优秀的采编人才,3.在媒体融合改革、节目创优、技术创新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新闻传媒管理及工程技术带头人,(三)传媒储备人才在新闻传媒相关岗位工作能力强、业绩良好,对新引进的传媒拔尖人才实施协议年薪,年薪不低于40万元,给予每个工作室每年不超过50万元的项目支持资金,对新引进的传媒专业人才实施协议年薪,年薪不低于20万元,分别给予每月3000元、2000元的人才津贴,给予每月2000元的人才津贴,对符合《金山区关于人才安居的实施办法》相关条件的新闻传媒骨干及以上人才,对符合《金山区关于高层次人才服务的实施办法》相关条件的新闻传媒人才,2.本实施办法由金山区融媒体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