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第三批)的通知长财社指〔2022〕2566号长春市就业服务局、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的决策部署,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2年就业补助资金(第三批)预算的通知》(吉财社指〔2022〕1220号),现下达你单位2022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10000万元,用于实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预算管理就业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执行中收入请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功能分类列20807款“就业补助”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列入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科目,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应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推动快速提升政府公共就业服务能力,现一并下达示范项目实施期就业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详见附件),附件:1.2022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第三批)资金分配表2.2022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区域绩效目标表长春市财政局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2月31日文档附件:2566社指-1.pdf2566社指-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