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文化和旅游部令第7号)《甘肃省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甘信用办发〔202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全省文化和旅游行业工作实际,组织有关人员制定了《甘肃省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并通过发征求意见函的形式,向14个市州和兰州新区及信用机构等16个部门(单位)书面征求意见建议,同时在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上全文公开,向全社会公开征求对《甘肃省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修改意见,期间共收到14个市州和兰州新区及信用机构等16家部门和单位的书面反馈意见,共提出修改或者需完善的相关意见、建议共3条,其中具体意见建议3条,3条具体建议中,采纳的建议2条,未采纳建议1条,已和提出建议单位对接沟通,说明未采纳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