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财金〔2022〕153号有关市县财政局: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发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9﹞96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度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金﹝2022﹞13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各市县申报和中央财政预算安排情况,现将2022年度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农林水支出”,项目代码“Z155110010001”,该项资金已被财政部纳入中央直达资金管理,资金下达后,确保数据真实、账面清晰、流向明确,请各地将资金及时拨付资金到相关单位或个人,尽快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同时,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做好本地区绩效管理工作,附件:1.2022年中央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下达情况表.xls2.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xls江苏省财政厅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