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财金〔2022〕158号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有关省属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根据《中国银保监会等七部门关于做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3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市县申报情况,经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研究,现将截至目前我省79家(新增1家)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各地要坚持科学发展、合理布局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其中设区市原则上不超过两家、县(市)一般为一家,且需符合注册资本分别不低于5亿元、3亿元等要求,推动辖内国有担保机构兼并重组,做强做优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省财政厅会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根据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绩效考核结果和各地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更新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名单,确有调整需要的地区,相关设区市、县(市)财政局会同地方金融监管局及时按要求将申请调整的文件及相关材料报送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附件:江苏省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名单(截至2022年12月,79家)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