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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东胜区人民政府 | 2022-12-01
不具备从事高风险业务的条件、存在重大投资风险的企业不得安排高风险业务的投资预算,应编制资金筹措和资金投入进度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统筹保障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的资金,5.企业预算年度内预计发生的产权并购、长短期投资以及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及资金来源,企业土地、物业出租收益情况产权转让和重大资产处置资金回流、资金安排的情况,党建工作经费、安全生产经费安排情况,5.预算年度内企业所面临的市场形势、主要业务经营情况、重大事项安排因素及生产经营主要预算指标的客观分析预测和说明,第四章财务预算编制时间和报备程序第二十五条区国资委于每年11月初向企业提出编制具体要求,第二十六条企业应按照下列程序,切实加强投资、融资、担保、资金调度、物资采购、产品销售等重大事项以及成本费用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和监督,发现违反审批程序或未经规范程序的预算外项目支出或项目超支的事项应予纠正,可在年度内10月底前予以调整:1.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2.国家经济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具体内容包括:主要指标的调整情况、调整的原因、预计执行情况及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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