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获批的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200万元和1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8.加强科技型企业培育,(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审计厅、市场监管厅,(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四、产业链条提升政策17.积极鼓励构建产业链供应链生态体系,五个地级市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18.积极鼓励培育产业链“链主”企业,(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五个地级市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21.积极鼓励支持产业链优质项目发展,对在宁投资新办且从事国家鼓励和自治区支持发展产业的企业,(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市场监管厅,(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财政厅、商务厅,(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场监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