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自治区财政安排5000万元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训、农民经纪人组织和队伍培训,2022年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5万人以上,(责任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2.鼓励支持农民创新创业,对返乡入乡农民工、大学生回乡创业、退役军人等创办的带动就业能力强的实体给予资金扶持、政府项目政策支持,全年农民创业带动就业3万人,完成时限:2022年11月底)3.加大农民就业培训力度,(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商务厅、妇联、乡村振兴局,完成时限:2022年11月底)4.落实务工农民保障政策,(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完成时限:2022年11月底)6.培育壮大农业特色产业,2022年自治区财政投入资金20亿元支持发展葡萄酒、枸杞、奶产业、肉牛、滩羊、冷凉蔬菜等特色优势产业,(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文化和旅游厅、乡村振兴局、贺兰山东麓园区管委会、林草局,(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贺兰山东麓园区管委会、林草局,(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文化和旅游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