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景宁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根据省财政厅、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农〔2020〕51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1〕63号)、《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提前批重大水利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浙水计〔2021〕34号)及《景宁县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景财农〔2016〕94号)等文件要求,以及各乡镇水利建设、管理需求和景宁县2022年面上水利建设和水利管理任务项目库公示情况,经商县财政局,现将2022年省补第一批水利建设和发展专项资金和建设管理任务予以分解下达(详见附表),请你们根据下达的任务和资金计划,及时开展项目勘测设计、审批、实施等相关工作,确保年度计划按时完成,并严格按照水利资金管理相关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2022年第一批重大水利项目、面上水利建设和管理任务省水利补助资金安排方案.pdf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局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