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景宁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为确保提高资金使用率,进一步推进2021年面上水利建设省补助资金项目的建设,结合2021年水利相关考核指标和实际工作需求,现将《关于下达景宁县2021年重大水利项目、面上水利建设和管理任务及省水利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景水〔2021〕88号)文件作调整,详见附件,1.将水利建设任务中的“景宁县九龙乡白坦山塘综合整治工—2—程”名称调整为“景宁县九龙乡白坦水库降等整治工程”,2.将管理任务中的“景宁县河湖(含水利风景区等)、水利工程日常管理及维修养护”安排的189.5万元,调整成161.5万元,并新增“景宁县美丽河湖创建(含水美乡镇、美丽池塘)经费”资金安排28万元,主要开展景宁县美丽河湖创建(含水美乡镇、美丽池塘)创建工作,以保障省、市考核指标完成,涉及红星街道、鹤溪街道、梧桐乡、大均乡、东坑镇、秋炉乡、家地乡、景南乡、英川镇、雁溪乡、沙湾镇、标溪乡等乡镇(街道)(详见附件),请你们严格按照《浙江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农〔2020〕51号)和我县水利资金管理相关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附件:1.具体调整资金安排2.2021年重大水利项目、面上水利建设和管理任务省水利补助资金安排方案(调整后)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局2021年9月22日具体调整资金安排.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