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开展2021年度公共服务平台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在我区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共服务平台运营单位,且符合以下条件:1、所运营平台为当年被认定或继续保留的宁波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按照每服务一家企业20元/年标准补助,累计补助不超过10万元,累计补助不超过20万元,累计补助不超过10万元,累计补助不超过20万元,累计最高补助不超过5万元,按每项重点工作5万元标准补助,累计补助不超过35万元,三、申报材料1、奉化区公共服务平台奖补申请明细表,登录奉化区惠企、人才政策奖补兑现一键通平台(https://hqpt.fh.gov.cn/),请符合条件的公共服务平台运营单位于2月13日至2月28日期间在一键通平台上完成申报,附件:1.奉化区公共服务平台奖补申请明细表宁波市奉化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2月10日附件1奉化区公共服务平台奖补申请明细表申报单位:2021年度服务开展情况项目完成情况申请补助金额(万元)政策宣传问题办理各类活动数字化应用场景建设闲置厂房供需对接其他重点工作申请奖补费用总计(万元)真实性承诺:本单位申报该奖补资金所填报的内容客观属实、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