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提出技术需求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备良好的社会信用,三年之内无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记录及需科研部门实施联合惩戒的社会失信行为记录;(2)须承诺并有能力保障项目的投入,提供项目研发的资金、人员、地点、设备等基本条件,4、需求提出的单位为高校科技机构的,同时可以提出(或建议)景德镇市域内企业作为项目承接单位,配合项目的实施并承接成果转化,附件:1、“揭榜挂帅”重大技术需求征集表2、“揭榜挂帅”重大技术需求征集汇总表3、景德镇市“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办法(试行)2022年9月5日附件1“揭榜挂帅”重大技术需求征集表所属行业领域细分方向重大技术需求项目名称技术需求单位技术需求牵头联系人姓名职务手机:邮箱:有共同技术需求的同行企业序号单位名称12技术难题概述(限500字以内)(描述具体技术难题或发展瓶颈,要求内容具体、指向清晰;简述技术攻关的方向,说明期望通过科技创新解决的技术壁垒;说明是否行业共性“卡脖子”技术及现实应用场景)技术攻关后希望达到的预期技术目标(限500字以内)(目前的技术指标参数,攻关后要求达到的技术参数;如属于填补空白的“卡脖子”技术可不填目前的技术指标参数;说明新原理、新产品、新技术、关键部件等目标技术参数实现条件,如自然条件、工况环境、成本约束、行业监管等技术应用的边界条件)经费预算预计项目经费万元,)附件2“揭榜挂帅”重大技术需求征集汇总表主管推荐单位(公章):序号受理处室行业领域重大技术需求(难题)题目主管单位12345附件3:景德镇市“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系列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科技创新系列重要讲话要求,根据国家、江西省有关科技计划体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改革完善市级科技计划管理体系,促进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积极探索实行“揭榜挂帅”项目组织管理方式,着力攻克我市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急需解决的技术难题,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第一条“揭榜挂帅”重大科技项目(下称“‘揭榜挂帅’项目”)是指瞄准我市产业高质量发展急需解决的核心技术难题,面向国内外具备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能力的高校院所、企业、创新团队,发布揭榜任务,开展核心技术攻关,第四条企业提出需求主要针对单位自身无法解决的技术难题,高校、科研院所等非企业社会组织单位提出需求主要针对我市产业相关的关键共性技术难题,(五)非企业提出的行业共性技术类项目,揭榜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或景德镇市域外企业的,需至少确定1家景德镇市域内有科研或承载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的单位作为项目承接企业,配合项目的实施并承接成果转化,财政科技专项资金对每个“揭榜挂帅”项目给予不高于榜单金额的60%资金支持,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市科技局牵头,市财政局参与,驻市科技局纪检组监督,组织专家对征集的项目需求进行论证,同时对提出需求的企业(或者项目承接企业)科研诚信、配套承接能力等进行综合考察,遴选出影响力大、带动作用强、应用面广且能够实施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需求,对接洽谈,组织本市相关各方与揭榜方洽谈;提出攻关方案,由揭榜方就技术需求提供技术攻关方案;方案评审,组织市内外专家进行评审论证,对多个揭榜方,企业类需求项目由企业需求方为主导并与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协商后选择确定揭榜方,非企业类需求项目由市科技局为主导并商财政局及项目委托单位后确定揭榜方,对确定立项的项目,组织需求企业或者项目承接企业与揭榜方签约合作实施创新项目,另市科技局、相关企业与揭榜方签订项目科技计划任务合同书,逾期不签订的,作自动弃权处理,项目审批通过后,由市财政局会同市科技局按科技计划任务合同书要求分期拨付项目补助经费,如揭榜方为为非本市境内法人单位,则向本市相关企业按合同要求转付经费给揭榜方,(二)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验收不合格:1、完成任务书未达到80%;2、所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3、研究和开发过程及结果等存在纠纷尚未解决;4、资金使用中存在严重问题的;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研发团队主要人员发生科研诚信造成不良影响等问题的,第十五条“揭榜挂帅”项目验收合格的,按相关程序拨付剩余资金;验收不合格的,终止项目实施,第十六条揭榜单位应配合市科技局将验收合格的“揭榜挂帅”项目及产生的科技成果进行登记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