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支持有效期为入选公示结束后至2022年8月30日,经公示后的申报人及团队成员在导游执业、对外宣传交流、招募团员中可使用相关文字标识,文字名称使用规范为:第三批“导游重点团队建设项目”支持团队领军人/支持团队成员,对入选人员及团队开展的人才培养、交流研发等活动中需要的场地、师资等申报给予相关支持,入选人员及团队在8月30日前向项目执行办公室提交当年度运行情况验收材料(均为电子版,由项目执行办公室组织评审专家对本批次重点团队运行情况进行验收评估,即申报人及团队本批次整体执行情况,入选人员及团队提交验收材料经专家评审后认定为未通过验收评估的,4.入选人员及团队逾期未提交验收材料的,若在公示期间经反映或发现申报内容存在申报材料情况不实或弄虚作假的,市文化和旅游局停止给予项目支持并在结项公示时如实公示无法继续情况,并对入选项目支持范围人员和团队出具结项公示证明,经结项公示后的人员在后续导游执业、对外宣传交流等活动中可使用相关文字标识,文字标识使用规范为:第三批“导游重点团队建设项目”支持团队领军人/支持团队成员,010-83494612(2022年8月31日前有效)电子邮箱:daoyouxiehui@126.com附件一: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导游重点团队建设项目申报条件及所需资料附件二: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导游重点团队建设项目申报表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8月4日相关附件附件一: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导游重点团队建设项目”申报条件及所需资料附件二: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导游重点团队建设项目”申报表复制链接新浪微博分享到×QQ空间新浪微博百度云收藏微信腾讯微博百度贴吧豆瓣网QQ好友人民微博新华微博邮件分享我的搜狐复制网址打印微信扫一扫×打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