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召开“创新主体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主题座谈会,让创新成果“值得转”科技市场对高质量创新成果有着强烈需求,“知识产权对于科技成果转化十分重要,“根深”是指在创新端和知识产权保护层面,科研团队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和科技成果转化,要把知识产权工作嵌入到科技创新的全过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为了保护创新,将转化应用作为知识产权管理的出发点,促进知识产权工作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深度融合,更好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一定要利用知识产权将自身技术成果保护好,为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让创新主体“敢于转”科技成果转化涉及技术、法律、金融等多方面问题,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