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自然资源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全省化工园区(第一批)四至范围审核认定工作的通知》(赣自然资函〔2022〕66号)要求,我县组织联合评估确认工作小组,完成了金溪化工集中区评估论证,金溪化工集中区四至范围为北至香兰路,东至蔬山路,南至香宁路,西至云林路(详见附图),规划区总围合面积76.9549公顷,现将2021年省工信厅等部门认定的金溪化工集中区四至范围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5天(2022年8月4日-2022年8月18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可通过电话或邮箱方式向金溪工业园区管委会反映,电话:0794-5292130,邮箱:jxjxgyyq@163.com,金溪化工集中区城北片区四至范围(公示图).pdf来源:县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