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图解链接:点击查看图解其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其他解读根据《浙江省商务厅关于明确2022年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进口贴息等事项的补助明细和竞争性分配试点资金的通知》(浙商务发〔2022〕40号)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拟对云和一森木业有限公司补助28600元,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12日至7月16日,共5天,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于7月16日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视同对公示结果无异议,联系单位:云和县经济商务局联系人:夏羽联系电话:0578-5122408地址:云和县车站路24号附件:附件: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