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黄天元等对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经调查,贷款对象已按时还本付息,根据《关于印发<温州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温银发〔2017〕72号)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期2022年7月12日至2021年7月14日,公示举报电话:88520579,序号贷款对象贷款期限贷款金额(万)贴息金额1黄天元一年30210542封美玲一年1567863叶先涛一年30207644陈明月一年2014074.695朱华宇一年30207066浙江博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一年30079025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