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海南省现代种业提升工程项目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海南省热带特色高效农业企业营业收入上规模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海南省支持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发展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附件:1.海南省现代种业提升工程项目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2.海南省热带特色高效农业企业营业收入上规模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3.海南省支持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发展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海南省财政厅2022年7月6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1:海南省现代种业提升工程项目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支持符合种业强国战略的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实体项目成果转化,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本辖区奖补资金政策宣传、组织项目申报、初审等工作,省农业农村厅按照国库支付有关规定将奖补资金拨付项目单位,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本辖区奖补资金政策宣传、组织项目申报、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等工作,省农业农村厅按照国库支付有关规定将奖补资金拨付项目单位,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海南省支持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发展奖补资金(以下简称“奖补资金”)是指省财政预算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资金”中安排用于支持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发展的资金,特色种植标准化生产奖补资金申报材料:《海南省特色种植标准化生产奖励资金申报表》原件,咖啡标准化种植奖补资金申报材料:《海南省咖啡标准化种植奖补资金申报表》原件,农产品加工业发展项目奖补资金申报表,获得其他省级财政相关品牌宣传推介奖补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本辖区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奖补资金政策宣传、组织项目实施、申报、监督和初审等工作,省农业农村厅按照国库支付有关规定将奖补资金拨付项目单位,第五章绩效与监管第十七条获得奖补资金的申报主体对奖补资金使用绩效承担主体责任,省农业农村厅负责项目绩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