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5日,我单位执法人员在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百世快运物流点查获并扣押一批涉嫌假冒商标的贵州茅台集团天朝上品柔和酱香型白酒84箱,经产品标示生产单位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技术开发公司鉴定,该批产品为假冒天朝上品注册商标的产品,涉案产品通过百世快运由贵州省怀仁市茅台镇发至山东省聊城市盖世物流园区南邱庙村,物流单据编号:12096850146,寄件人“王某”身份信息不明确,上述白酒产品实际所有人无法确定,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三款、八十二条第五项规定,我单位予以公告,请上述白酒产品所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持有效证件到本单位认领财物并接受调查,逾期不认领即视为放弃上述物品相关权利,我单位将对涉案物品依法进行处置,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部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