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对我市2022年1月份城乡低保对象、临时救助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如有意见或问题,自公示之日起,向市民政局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并尽可能提供可查的具体线索,可当面反映、书面反映、电话反映,(公示名单附后),投诉受理:海城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办公室办公地址:海城市黄河路4号3楼投诉电话:0412-3195033附件1:海城市2022年1月农村低保对象名单公示表附件2:海城市2022年1月城市低保对象名单公示表附件3:海城市2022年1月居民临时救助对象名单公示表附件4:海城市2022年1月特困供养人员名单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