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可在企业入库入统后的次年一次性给予不超过30万元奖励,可在次年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责任部门: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总部在外省的非法人企业在镇赉县转成服务业法人企业,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万元的奖励,可由镇赉县分别给予不超过2万元、不超过3万元的晋档奖励,可再给予企业一次性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八)对“个转企”后经认定属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责任部门: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一)对新引进的服务业总部企业,可由市县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000万元的补助,(责任部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二)对新迁入我县的外省总部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一次性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奖励,可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责任部门: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三)总部企业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0亿元的,可由镇赉县给予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不超过20万元奖励,(责任部门: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四)总部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高管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