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东莞市商务局2026年5月25日点击查看:东莞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东莞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专项资金管理,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专项资金(下称“专项资金”)是由中央财政下达的专项资金,用于东莞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建设的项目资金,第三条专项资金由东莞市商务局、东莞市财政局共同管理,组织开展专项资金项目的受理审核及资金拨付,组织实施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审核、报批、计划下达,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检查验收与绩效评价,(三)支持老字号企业、新消费品牌企业依托本地优质消费资源,第四章专项资金支持标准第九条专项资金具体支持标准按《东莞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条款执行,第五章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第十一条项目建设主体按照目标任务推进项目建设,第十二条项目建设主体应建立项目资金专账管理制度,第六章项目资金拨付第十六条项目按照“申报一批、验收一批、拨付一批”的原则进行申报评审、验收和资金拨付,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和审核验收情况拨付相应资金,视情况对项目建设主体实行暂缓拨付、停止拨付、追回专项资金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