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海曙区研发投入奖励申报工作,1.对获市级企业研发投入创新发展支持的单位,2.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5亿元(含)以上,给予最高80万元奖励,给予最高40万元奖励,给予最高25万元奖励,5000万元(含)至1亿元,给予最高15万元奖励,给予最高8万元奖励,3.2019年后首次建立研究开发费用财务核算制度且年度研究开发费达60万元(含)以上,给予一次性最高2万元奖励,点击“办事大厅”-“产业政策兑现”-“2025年度企业研发投入(总量)奖励”/“2025年度首次建立研究开发费用奖励”-“在线办理”按钮,2.企业所属镇(乡)街道发展服务办、望春工业园区管委会发展服务科对属地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线上审核,3.对获宁波市规上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的企业单位,联系人:周奔滔55883693王晓蓓55880251系统技术支撑:87811024附件:各镇(乡)街道、望春工业园区联系人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海曙区研发投入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定.docx宁波市海曙区科学技术局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