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有关活动平台、活动参与商家:根据省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食在江门”餐饮消费券活动补贴申请事项通告如下:一、2025年11月7日至2026年4月30日期间产生的“食在江门”餐饮消费券活动订单,须于5月22日完成所有补贴申请材料的上传(注意:餐饮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不得早于2025年11月7日、不得晚于2026年5月15日),如部分活动商家提交的补贴申请材料经审核需退回补正佐证材料的,自退回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重新提交,未按时提交或补正的,将视为自动放弃申请,有关补贴损失自行承担,二、2026年5月1日起产生的“食在江门”餐饮消费券活动订单不受上述要求限制,商家自行按照原操作流程上传相关补贴申请即可,特此通告,江门市商务局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