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乌鲁木齐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根据《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发〔2020〕159号)和《乌鲁木齐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乌市监〔2021〕21号)的相关要求,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定了《乌鲁木齐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申报类项目申报指南(第二批)》,现予以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6月13日至6月20日,自此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申报指南》有意见建议,可在6月2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市场监管局提出,单位提出意见建议的,应当在意见建议材料上加盖公章,个人提出意见建议的,应在意见建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不接受打印署名),凡匿名提出意见建议的,有关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地址:乌鲁木齐市中山路33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505/1507室)电话:2849179、2814913邮编:830000附件:乌鲁木齐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申报类项目申报指南(第二批)(征求意见稿).docx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