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集体经济的意见》(粤改委发〔2019〕9号),中共茂名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茂改委发〔2021〕3号),各区、县级市根据市的《实施意见》正在制定扶持壮大集体经济的相关方案,组织开展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组织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开展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工作,全市已开展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试点项目523个,扶持523个村发展集体经济,每个项目扶持资金50万元,2019年我市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105个,2020年我市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129个、2021年试点项目134个正在建设,我市于2020年4月出台了《茂名市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实施方案》,5区(县级市)也已出台土地流转奖补方案,重点支持扶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土地流转,电白区和高州市分别从省级涉农资金中统筹安排230万元和300万元作为土地流转奖补,中共广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集体经济的意见》(粤改委发〔2019〕9号)已明确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村“两委”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