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峡两岸农产品物流城发展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价款(即工程款本金)优先债权人及普通债权人(含共益债务):鉴于龙文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5月31日作出的(2017)闽0603民破1号之十《民事裁定书》已裁定确认了建设工程价款(即工程款本金)优先债权人福建省泷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4#楼土建安装)及普通债权人尤闽通的债权,故前述两名债权人均有权参与本次物流城实物清偿线上选房抽号活动,2022年6月2日在龙文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的内容及附件材料中,除了附件1、附件4-6中与前述债权人及房源信息、抽号选房人数相关内容有相应进行调整之外,其余公示内容不变,特此通知,福建海峡两岸农产品物流城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二0二二年六月十日附件:附件1:《福建海峡两岸农产品物流城发展有限公司实物清偿选房规则及流程》,附件4:《物流城实物清偿房源明细表》,附件5:《物流城实物清偿房源楼栋分布图》,附件6:《物流城实物清偿涉及的债权人信息表》,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