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2026年度市级重点实验室申报认定工作,组织开展市级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择优认定(培育)一批市级重点实验室,申报的市级重点实验室应具备《绍兴市重点实验室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的基本条件,实验室专职科技人员不得在其他市级重点实验室担任固定人员,新申报单位使用浙江政务网账号登录绍兴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网址:https://ypt.kjj.sx.gov.cn),同一依托单位组建的市级重点实验室,应统一通过1个归口管理部门(单位)推荐申报,由牵头申报单位的归口管理部门(单位)推荐申报,同个归口管理部门(单位)不得重复推荐同一领域的市级重点实验室,各建设依托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组织推荐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本次市级重点实验室申报不限名额,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基础上进行择优认定,归口管理部门(单位)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