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度省级市场监管管理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工〔2025〕171号)、韶关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度省级市场监管管理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韶财工〔2025〕108号),下达韶关市2026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295万元,全部保留在市市场监管局本级,本项资金主要用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相关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经管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粤财工〔2024〕2号)文件规定,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按照《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有关规定,做好采购工作,附件1:2026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分配方案.pdf附件2:2026年知识产权促进类转移市县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pdf附件3:2026年知识产权保护类转移市县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pdf附件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经管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粤财工〔2024〕2号).pdf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