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申报第五批山西省科技副总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岗位设置科技副总是指从省内外高校(包括高职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选聘到省内企业兼任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技术副总、研发副总、技术总监、研发总监、技术中心主任、研发中心主任、首席科学家等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省内相关企业可以申报科技副总岗位,一名科研人员一个批次只能申报服务一家企业,二、资格条件(一)申报科技副总岗位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申报企业应为山西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注册企业(不含申报人及其所在单位创办、入股的企业),3.申报企业与有聘用意向的科研人员、科研人员所在单位需签订合作协议,(二)申报科技副总岗位的人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热爱祖国,三、有关待遇(一)企业为科技副总提供相应科研经费与科研条件,(二)科技副总承担的科研任务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相应类别省级科技计划支持,填报《山西省科技副总项目申报书》,申报人应提供以下纸质材料:1.申报书,《山西省科技副总项目申报书》在线A4纸打印1式1份,申报书相关内容的支撑材料,科技副总申报纸质材料由申报企业提交注册地市级科技管理部门,联系单位及电话:省科技厅前沿科技处0351-3809080太原市科技局:0351-4222068综改区0351-7562715大同市科技局:0352-5030779朔州市科技局:0349-2032969忻州市科技局:0350-3399649晋中市科技局:0354-3260071阳泉市科技局:0353-6699061吕梁市科技局:18035889119长治市科技局:0355-2192599晋城市科技局:0356-2688000运城市科技局:0359-8711213临汾市科技局:0357-2036339附件:1.山西省科技副总项目申报书.wps2.信用承诺书.docx3.合作协议书(模板).docx4.第五批科技副总项目申报汇总表.wps山西省科学技术厅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