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单位:《中山市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企业搬迁腾挪补助实施细则》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联系电话:88315789)中山市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企业搬迁腾挪补助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本细则涉及的资金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市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第二章补助条件及标准第四条本细则补助对象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注册地、经营地、纳税地均在中山市范围内并依法诚信经营的规上工业企业,(二)所补助企业从市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项目范围,对2022年2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搬迁腾挪租金补助,2025年12月31日前已搬迁腾挪但获得补助资金期限不足2年的,第三章申报材料及程序第八条申报材料(一)中山市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搬迁腾挪租金补助申请表,搬迁腾挪补助项目申报每年集中办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本细则发布年度申报通知,各镇街对辖区搬迁腾挪补助项目网上申报材料进行符合性与真实性审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各镇街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将资金拨付给企业,对2022年2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搬迁腾挪的企业有效,政策解读:《中山市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企业搬迁腾挪补助实施细则》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