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镇范围内根据发票金额不定期开展促消费活动,(三)开展“聚人气、促消费”活动2022年,单次活动最高奖励不超过5万元,单个商圈或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20万元,单个企业奖励最高20万元,单个企业奖励最高15万元,对首次纳入“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名录库”“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名录库”的企业(2022年1月及以前入库企业除外)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企业(房地产企业除外),按其2022年采购额每满1亿元奖励5万元,按其2022年商品零售额每满1亿元奖励10万元,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营业收入同比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1万元,给予年度不超过20万元高新技术企业育才补贴,单个企业支持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三、促进小微企业发展财政贴息措施(十三)支持小微企业上规上限成功纳入《三乡镇规上限上企业培育库》的小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