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乡镇: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自治区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5〕784号)及《海原县2026年马铃薯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海党农办发〔2026〕2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快马铃薯种薯繁育绿色化、标准化、规模化发展水平,巩固提升马铃薯脱毒种薯三级繁育体系,遴选马铃薯种植主体,一是支持具有种薯繁育资质的企业种植生产原种,补贴资金60万元,二是由具有种薯繁育资质的企业、新型经营主体相对集中连片种植一级种薯繁育,每亩补贴50元,补助资金29万元,每亩补贴150元,补贴资金90万元,达到项目实施效果,在全县范围内能够实施项目的主体进行公开遴选,遴选的原则是实施主体经营状况良好,公告发出后请各相关乡镇积极组织本乡镇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