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政策期内符合支持方向、经评审通过的项目纳入支持范围,申报项目装修改造、硬件设备购置方面相关核定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项目装修改造、硬件设备购置方面相关核定投资额不低于20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投资主体不超过核定投资额20%、最高2000万元补助,申报项目装修改造、硬件设备购置核定投资额不低于5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投资主体不超过30%、最高100万元的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运营管理方给予最高10万元一次性奖励,申报项目装修改造、硬件设备购置核定投资额不低于50万元,申报项目核定投资额不低于10万元,申报项目装修改造、硬件设备购置核定投资额不低于20万元,(二)项目条件1.建设内容符合支持方向,4.项目申报主体需与投资主体一致,三、项目申报材料(一)涉及改造建设类项目(包括1、2、4、9、10、11条支持项目)1.项目资金申报书,(二)涉及奖励类项目(包括3、6、7、8条支持项目)1.项目资金申报书,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