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绍兴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已经市科技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绍兴市科学技术局2026年3月27日绍兴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为规范和加强绍兴市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市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实施,市科技计划项目为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创新应用设立,对项目申报受理、评审立项、管理验收等实施全程管理,市科技局负责研究制定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相关制度,市级相关部门、高校院所、各区、县(市)和滨海新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申报、变更、延期、终止、验收的初审或推荐,承担管理范围内项目验收,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负责按合同完成任务、依法依规使用经费,变更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主要研究目标和绩效指标、调整总预算等,财政经费补助1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由市科技局组织验收,10万元以下或无市级财政经费补助的项目委托归口管理单位组织验收,1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由项目承担单位出具经费审计报告或经费决算报告,申请终止的项目承担单位须提交技术总结报告、经费审计报告或经费决算报告等资料,市科技局应向社会公开市科技计划项目立项、验收结果等信息,仍按《绍兴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绍市科〔2022〕51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