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建设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依托企业须为在柯桥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严重的环境违法、知识产权违法、税务违法、科研失信等不良行为(以信用浙江平台生成企业信用报告为准),二、申报程序1.申报企业登录绍兴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http://ypt.kjj.sx.gov.cn/,注册企业账户,选择“新建项目申报—市认定类—绍兴市企业研究开发中心认定”,对企业申请材料组织开展评审工作,请申报企业于6月11日和10月12日前在云平台提交,公示无异议的授予“绍兴市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称号,三、有关要求1.申报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填报数据应与企业财务报表或专项审计报告保持一致,涉密企业应按照国家保密工作有关规定,以及骨干农业龙头企业确定,3.请各镇(街道)做好辖区内企业的组织申报工作,推动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