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机构):《咸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试行)》经2025年第19次市人社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4月9日咸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咸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管理服务工作,第四条产业园入驻对象主要包括具备营业执照等法定登记证书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鼓励具备较强创新能力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字化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入驻,第二章园区管理第五条市人社局负责制定产业园建设管理的相关政策,指导产业园的管理服务工作,市人社局指派市再就业服务中心负责产业园相关政策执行与监管,(二)组织落实制定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规划,(三)负责产业园的日常监督指导、运营管理协调和秩序维护,运营公司主要职责包括:(一)具体负责产业园的日常运营管理与物业服务协调,(七)建立并维护入驻企业沟通服务平台,第四章企业服务与管理第十一条营业执照登记法定代表人及经营范围必须与申请入驻时一致,第十二条入驻企业与产业园签订的入驻协议期限一般为1-3年,(三)符合续约条件的企业可续签《企业入驻协议》,每年对园区入驻企业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