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6年自治区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为做好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工作,现对残膜回收点和加工企业的基本要求、项目实施内容及资金计划予以公开,请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单位积极申报并参与遴选,遴选出3个实施主体承担项目建设任务,申报时间:2026年3月31日至2026年4月6日,申报地点:灵武市农业农村局综合楼2楼220室联系人:王鹏联系电话0951-4038760灵武市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2026年3月31日项目名称实施主体实施主体数量残膜数量(吨)补贴资金(元)拟建设内容2026年灵武市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残膜回收点2个266404320回收点对残膜进行回收、分拣、归集、暂存,按交售加工企业的残膜数量给予补助,每吨补助1500元,对回收点向跨县(市、区)加工利用企业运输上缴残膜的,每吨补助交通运输费20元,残膜加工企业1个26653200支持加工企业对残膜进行加工再生产塑料颗粒、利用残膜制作燃料等,以实际处理量给予补助,每吨补助200元,申报需提供的基本材料:单位与个人征信报告、公司资质证书、项目实施方案、公司简介、安全生产承诺书、生产销售量、回收残膜量证明材料、场所四至图及单位与个人相关证明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