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目标:培训后取得合格证书学员人数占班期培训总人数的比例达到85%以上,二、承训机构申报条件申报机构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办学资质中可培训职业(工种)或所设置专业符合培训项目要求,(四)具备满足所申报职业(工种)培训教学要求的理论教室、实训场地和设施设备,三、申报材料(一)泰安市“泰山智训”人工智能应用培训项目承训机构申报表(见附件),(四)教学场地及设施设备证明材料,(七)近三年开展相关职业(工种)技能培训或教学情况证明材料,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泰安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职业培训科,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人员进行材料审核和综合评审(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主要评审机构的资质条件、培训方案、师资力量、招生能力、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培训业绩等,纳入我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清单管理,泰安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与承训机构签订培训服务协议,五、其他事项(一)承训机构必须严格按照省、市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及资金管理规定组织开展培训,请咨询泰安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职业培训科,联系人:王波崔娟联系电话:6991739电子邮箱:tasldjybgspxk@ta.shandong.cn地址:泰安市泰山大街111号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406室附件:泰安市“泰山智训”人工智能应用培训项目承训机构申报表附件.doc泰安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6年3月31日。